2010年4月19日 星期一

機場裡的小旅行─狄波頓第五航站日記 A Week at the Airport ─ A Heathrow Diary





《機場裡的小旅行─狄波頓第五航站日記 A Week at the Airport ─ A Heathrow Diary》

就如國外書評人所認為的:「這種奇才作家,恐怕連掃帚的傳記都寫得出來,而且這柄掃帚在他的筆下絕對是活靈活現的。

真的,閱讀過艾倫‧狄‧波頓(Alain de Botton)的書後,我也沒有懷疑過他可能為他的書桌寫傳奇。而且很期待他可以幫他的閱讀椅、他的書桌、他的隨身筆、他的隨身筆電(Notebook) (他應該有筆電吧?)、他的眼鏡、、、寫下一篇篇(或是一本本)如詩如畫如夢優雅的無生物傳記!

第一章﹝進場﹞,一開始的描述,就讓我心有所感。

每次到機場搭飛機,既興奮又期待。興奮又是一段飛行;期待在機場等待旅程的開始或結束而可能因班機延誤停留在機場的機會。

真的,我愛機場。看似巨大、冰冷的現代建築,因為離、因為聚,因為人,而豐富精采。

我(真的)老覺得可惜不能在機場裡面自由旅行。很想在陌生城市的機場裡,體會一下以機場為住宿站的旅行。

搭飛機的次數不算少的我,到現在,不管短途還是跨洲的長途,我還是只喜歡坐在靠窗的座位。只因為機艙小窗外的天空、海洋與陸地。百看不厭。

我很難形容自己心底的那些激動。因為我不是艾倫‧狄‧波頓。看著這本書寫機場而衍生出讀者眼裡意外與不意外主題的優雅散文,至少安慰自己 ─ 閱讀了艾倫‧狄‧波頓的書,夢裡都會偷笑地滿足。

呵呵。

ps: 最醜、最恨鐵不成鋼的機場是 台北桃園中正國際機場。
pps: 待最久又好幾次(至少六次)的轉機機場是 新加坡樟宜國際機場。因為停留時數多,所以發現這個機場真迷人,一點都不會無聊。


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

誰適合在螢幕上扮演傑克‧李奇?




( All PIC From : http://www.booksattransworld.co.uk/leechild/website/books.shtml )

地獄藍調 Killing Floor
至死方休 Die Trying
一觸即發 Tripwire
索命訪客 The Visitor
闇夜回聲 Echo Burning
模擬刺客 Without Fail
無間任務 Persuader
雙面敵人 The Enemy
完美嫌犯 One Shot

US & UK 版封面
Taiwan 繁體中文版封面


開始迷上這系列小說後,我們現在的話題是 ─ 誰適合在螢幕上扮演傑克‧李奇(Jack Reacher)?

休‧傑克曼(Hugh Jackman)?拜託吼,太帥了。怎麼裝扮成不修邊幅還是帥,不行啦。

羅素‧克洛(Russell Crowe)?減肥後,我最支持他來扮演。

山姆‧沃辛頓(Sam Worthington) (阿凡達男主角&魔鬼終結者:未來救贖之加強版機器人)?有那個fu。因為有他,Russell Crowe排(我的)第二好了。

要在螢幕上揍人,不能帥,不能斯文,減肥後的約翰‧屈伏塔(John Travolta)也可以,戴上假髮的布魯斯‧威利(Bruce Willis)也可以。如果要找有知名度的明星的話。

有個同事支持Timothy Olyphant,我自己的直覺是他適合演裡面的壞蛋。

幹麻討論起誰適合(我們期望)在螢幕上扮演李奇?
因為,這系列小說,根本就是完整的好萊塢場面電影嘛!小說好看了,不拍成電影有點可惜。


最近黑眼圈很嚴重。

書,看得慢,若遇到不想放下的書,閉上眼睡覺的時間更晚。


這系列小說,作者掰故事的功力很高,如好影集讓人入迷,但是閱讀著文字的讀者,會更「興奮」「速度」掌握在自己手裡,要知道一切,不要把書放下即可。

這就是閱讀小說的樂趣吧!而看小說最怕的就是,角色已經在自己的腦海定型了,螢幕上的角色扮演,常常讓人抓狂。《暮光之城》裡面的各個角色人物,在電影裡面全沒一個符合小說的描述啊!狼人雅各(Taylor Lautner)還忠於原著,其他大小角我都覺得差很大。這還只是在抱怨,飾演/扮演的人,不是遺憾「電影說(原創)故事的功力」。 
 
之前看書,還會在書上畫疑問畫重點。這次,這系列推理小說,劇情曲折離奇又峰迴路轉,每本將近五百頁,變成了不用腦子一路趕劇情的狀況看,也不會特別找出不合理的地方了。

吼,看得好累又很過癮啊!

一路閱讀著這系列小說,為何很「好萊塢」的寫作步驟,還是讓人心甘情願地踩著主角李奇(Jack Reacher)的足跡一路探去?


在看了系列五的導讀,不禁啞然失笑 ─ 原來女性同胞比男性讀者更愛這系列書啊!(至少導讀裡提到的作者簽名會現場是如此) 而且最主要還是因為主角李奇的角色設定,劇情內容的好壞反而不是最吸引人的原因。

哈哈,回想起來,讓我一步一步著迷的,不也是因為是李奇在「辦案」嗎?

『檢察官、法官、陪審團、劊子手,身兼四職』。(沒辦法就是)碰上了的不公不義之事,用智慧還用拳頭自己解決;對女人,尊重並愛憐。這種男人,才是真男人吧!現實生活裡,哪裡會有這種男人!難怪我們全都在虛幻的空間愛慕這類「英雄」。何況作者Lee Child把男主角李奇的背景設定得太棒了 ─ 憲兵Military Police,警察中的警察,該有的「辦案」知識與能力,一樣不缺,不酗酒抽菸嗑藥,只酗咖啡 (酗太兇了,應該沒辦法持續有神槍手的實力才對),不自愛自憐,「正常」到不正常嘍。

系列三《一觸即發Tripwire》,李奇左胸心臟旁的槍傷,也太神奇了。將近四十歲的男人的胸膛肌肉可以厚實到這種地步吼?還是(小說裡提到的)那類子彈真的這麼遜?

上網看到英國版的書封面,我自己覺得很棒。比繁體中文版的棒多了。皇冠出版的此系列書,雖然後面幾集的封面已經「有跡可循」,但是我還是覺得英國版的image最傳神。(美國版也不好看)

這陣子的『小確幸』是:歐美讀者一年才等到一本李奇,我們大約一季就等到一本了。而『小確不幸』也就是:等趕上了最新的《61 hours》,就又跟那時候等待《哈利波特》一樣,煎熬。


P.S. :
Jack Reacher (Lee Child)

Reacher , Lee-Child,唸快一點,發音很像吧!
Reacher 李查 翻譯成 李奇,可能是覺得這個「神探」適合「奇」這個字吧。
我自己也覺得 李奇,比較好。



Related Posts with Thumbnails